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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CoroMill® MH20

小说:CoroMill® MH20 作者:众享开年惠 迎春满堂礼 更新时间:2025-04-05 19:54:21
 

(二)制度信用的意义 制度信用在生成机制、传播载体和影响范围上的特点,使其更适宜一个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时代,以及近些年来日益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数据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侯猛、艾佳慧、陈刚等人分析了法官流动现象,以及流动对法官制度和经济所可能产生的影响。159. 参见李安:《司法过程的直觉及其偏差控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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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讨论司法解释的属性。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反对宪法司法化并不是说法院一概不能对宪法条款进行援引。苏力则强调跨学科的分析视角,特别是通过经验调查观察和理解中国司法的运作过程。归纳来看,晚近四十年的司法研究沉淀下来的基本知识分类,主要是法院组织、法院人事和司法改革三大类。苏力则认为法官在疑难案件裁判中应进行政治考量,顺便也批评了法条主义的分析进路。

而目前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不光涉及法院一家,还包括公安机关和法院。他提出了司法改革中的相对合理主义立场,即是采取渐进改良的方法。其木提:《债权让与通知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212号民事判决评释》,载《交大法学》2010年第1期。

181. 参见苏力:《关于能动司法与大调解》,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张志铭、李学尧:《论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以法官职业化为指向》,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1期。刘宪权:《我国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再思考》,载《法学》2002年第2期。若离开人事单来看制度,则制度只是一条条的条文,似乎干燥乏味,无可讲。

贺卫方:《司法改革的方向何在》,载《经济观察报》2008年9月1日,第47版。包括引介域外,例如,俄罗斯、日本、英国、德国、韩国、法国的司法改革情况,讨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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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司法研究的重点,主要不是再去提各种司法改革建议,进行顶层设计,而是总结司法基本规律和基本理论。除了民事、刑事和行政司法改革以外,还有环境司法改革。36. 参见宋鱼水、冯刚、张玲玲:《文艺作品侵权判定的司法标准:琼瑶诉于正案的审理思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在技术层面,要通过法律推理来实现司法公正。

它可以帮助读者包括想进入这一领域的后学迅速概览,为其提供研究指南。实务界对于司法的研究,首先是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不过,实践中的主要工作是法院建设和人事增编,司法改革并未有实质性推动。张骐:《再论指导性案例效力的性质与保证》,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1期。

119. 参见傅郁林:《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从民事程序视角的比较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陈春龙:《中国司法解释的地位与功能》,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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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新:《省级统管改革与法院经费保障》,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6期。方乐:《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类型化方案》,载《法学》2018年第4期。

167. 参见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在目前年轻一代的法学者中,又以程金华、唐应茂、刘庄为代表。张千帆:《司法大众化是一个伪命题》,载《经济观察报》2008年7月28日,第48版。这并不是说他的学术产出变少了,而是其研究风格缺少传承者。相对而言,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研究稍微多一些。司法的量化分析,不仅出现在法学界,经济学界也已经尝试多年。

实际上,本文也不打算按照独立学科的建制来展开讨论。项坤:《当代司法国情条件下的高级法院功能研究》,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9期。

宋冰编:《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相比刑事诉讼法学界,民事诉讼法的经验研究者较少,以王亚新和傅郁林为典型。

这包括: 1、出版教科书。此外,诉讼法学者也从专业视角加以讨论,例如,傅郁林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级结构中的职能定位,如何实现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

此外,沈岿还认为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虽然采取了一些诸如公民动议司法解释立项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民主化措施,但并不能缓解强势利益集团或政府部门的影响。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就正式推出法官助理制度,各地法官助理制度存在不同模式,但少有研究。大背景是当时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此外,姚莉从审判长选任制出发对法官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可以说,司法研究是基于社会现实的跨学科需求而迅速生产出来的知识。王亚新:《法院财政保障的现状及前景略议》,载《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4期。

梁子训:《香港的司法制度》,载《法学》1985年第6期。例如,崔国斌批评知识产权裁判中的法官造法问题。

三、法院人事的知识议题 《法院组织法》特别是《法官法》规定了法院人事。61. 参见傅郁林:《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职能定位与权威形成》,载《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4期。

163. 参见陈瑞华:《陪审团制度与俄罗斯的司法改革》,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除了法官管理的研究以外,其他人员管理的研究并不多。郑天翔:《郑天翔司法文存》,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陈光中、龙宗智对深化司法改革也提出了诸多意见。

225. 参见雷蒙·阿隆:《知识分子的鸦片》,吕一民、顾杭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刘思萱、李友根:《社会管理创新为何需要司法建议制度——基于司法建议案例的实证研究》,载《法学家》2012年第6期。

张新宝、王伟国:《最高人民法院民商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探讨》,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6期。162. 参见铁犁、陆锦碧:《一场有缺陷的司法改革——建国以来法学界重大事件研究(十三)》,载《法学》1998年第6期。

如果工作强度过大,就会加快法官流失。这些关系还触及政治体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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